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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

时间:2024-07-09 06:51:5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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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发〔2003〕17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九月十三日

常德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又与企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相协调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增强机关事业单位活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权利、义务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

  二、参保的范围与对象

  (一)市直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简称党政群机关)中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以上参保对象所在的单位,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标准

  根据“以支定收、略有节余、适当积累”的原则确定缴费基数和标准,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参保单位以当月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4%缴纳养老保险费。

  2、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在职人员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3%缴纳。

  上述规定中的工资总额是指: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机关工人除外)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包括职务(等级、岗位)工资、津贴。省市统一保留的津贴奖金53.8元,妇女卫生费15元以及特殊行业人员的津贴补贴,应同时计入以上三类人员工资总额。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来源与列支渠道

  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来源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财政补贴;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存款利息和增值收入;其他收入。

  2、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列支渠道是: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同级财政支付,列入财政预算;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办法

  1、单位缴纳部分: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全额代缴。

  2、财政补贴部分:市财政按实际支付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总额,扣除市财政代缴单位缴纳部分后的差额,补充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不足。

  3、个人缴纳部分:属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统一发放工资的,由工资发放中心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属单位发放工资的,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一次性足额拨付或缴纳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4、未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其他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和补贴部分(比照财政补贴办法计算)由单位筹集缴纳,经费由原渠道解决,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拨付,采取全额上缴,全额拨付的结算方式。

  参保单位发生分立或兼(合)并等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分立或兼(合)并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由原单位支付,原单位未支付的由分立或兼(合)并后的单位承担。

  参保单位发生被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的,应当自终止基本养老保险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保险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缴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在财产清理中依法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单位已经离退休人员预留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预留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参保单位在录用、调入、调出工作人员,或者对工作人员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办理手续后15日内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停保、转移等有关手续。

  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其中人事档案委托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也可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与参保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

  (一)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市直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如下内容:

  1、市直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和金额;

  2、本《办法》实施前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有关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

  3、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按个人缴费基数11%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 (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入)。

  (三)市直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

  (四)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划转计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以外,其余部分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市直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工作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五、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项目。与个人缴费项目相对应,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保留的津补贴53.8元,妇女卫生费15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

  1、参保单位中凡符合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15日内,携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按湘人险〔1995〕9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发生增、减时,应自发生增、减7日内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2、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因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和物价上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增加的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三)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办法

  1、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2、未纳入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统发工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仍委托单位发放,有条件的也可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离退休人员原由财政发放的误餐费和适当补贴,改由所在单位发放。

  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与监督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市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应对参保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工资总额、离退休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以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向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代表通报基本养老保险费使用情况。

  (三)参保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及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数额的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费。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参保单位和个人故意隐瞒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冒领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除追回冒领金额并处以冒领金额200%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冒领金额的4%的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保险费流失,以及挪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回流失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构成行政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与组织实施

  1、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直接承办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

  2、本办法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




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办法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 6 号


  《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 长 周日方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汕头经济特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特区范围内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无线电通讯、导航、定位、测向、雷达、遥控、遥测、广播和电视等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
  第四条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是特区范围内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主管部门。
  各级工商、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凡需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业务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二)有与经营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服务设施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必要的无线电检测仪器设备;
  (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第六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凡申请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单位,必须向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领取《汕头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销售许可证》),并凭《销售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七条 申请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单位,向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报告,包括业务种类、服务范围、市场预测、发展规划、预期服务质量等;
  (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销售单位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九条 《销售许可证》由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审批和核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者转让。
  第十条 《销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销售业务的,应当在《销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按本办法规定续办销售手续。
  第十一条 销售单位在《销售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销售业务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手续;要求停业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本办法发布前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到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业务的,由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吊销《销售许可证》,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县(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祛魅与重构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的断想

杨涛


岁未年初,清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江苏省常州、徐州两市公推公选金坛、沛县两个县(市)的县(市)长推荐人选无疑令人瞩目。然而,在江苏省这次“公推公选”县(市、区)长的过程中,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资格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范围都是相当有限。例如,沛县规定,参加“县长推荐人选”选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在徐州市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两年以上。结果,徐州仅有89人符合这些条件。并且,只有副处级及副厅级以上的干部,才有投票权。
这就意味着没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工作的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的人是无缘于公开选拔,也就基本上不可能以此途径成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要成为领导干部或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要依靠公开选拔方式进入领导层,首先要进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获得资格,其次还要熬足资历,否则无法跨越那一道道高高的级别门槛。
然而,看看前不久的施瓦辛格竞选加利福尼亚州长成功的消息,我们会获得不同的思考路径。我无从揣测州长的行政级别,但可以肯定施瓦辛格不是公务员,也与行政级别挂不上钩,那么,无任何从政经验的好莱坞影星施瓦辛格缘何能参加加利福尼亚州长的竞选呢?这主要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普遍实行分类管理,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前者实行任期制由民选产生或政府首脑任命,后者实行常任制,多通过考试录用。像美国前总统里根也曾是演员,并非官僚科层结构中产生,其竞选成功后组阁的各部长也许会考虑其经验与知识,但绝对不是都从原体制内挑选。相当于西方国家政务类公务员主要从事管理与决策的工作,专业性强的工作往往由业务类公务员承担,而在事实上证明,除特殊岗位外,具有相应知识与经验的体制外的人员担当也完全担当政务类公务员的职位。那么,在我们国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也相当于西方国家政务类公务员,体制外的人员为什么不能参加公开选拔呢?
那么,打破官僚体制的门槛限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有何益处呢?我们都熟知的是行使公权力的人都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一种权力带来的优越。这种优越感还因为行使公权力的人恒为管理者、相对人恒为被管理者而不会发生倒置得以增强。当然从权力来源而言,行使公权力的人也明白公权是基于民众授权而生,但如果仅仅是单纯是民众选举代表,再于代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这一单一间接民主形式,单个选民的意志在层层转折中不断淡化,更多是众多选民的集中意志。而行使公权力的人在管理中真正面对的却是单个公民,单个公民权利通过代表形式制约权力过于遥远使得行使公权力的人几乎无关痛痒,换言之,他们可能不敢触犯众怒,却可对少数人横眉冷对,因此他们对于被管理者服务意识也不可能得以充分改观。所以,现代的民主不应仅仅包括选举,立法听证、行政公开等等直接民主形式也应得以充分张扬,选举前置的程序??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审查程序当然也应成为制约公权的直接民主形式。
但以干部、级别身份作限定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又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审查程序当然也应成为制约公权的努力化为乌有。行使公权力者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更多的唯上级是从,对同为国家干部的同僚们保持几分谦卑,因为这些人是他们今天和明天的领导。对于被管理者,他们连资格的门槛都无法跨入,他们就永远不能成为行使公权力者的领导,行使公权力者也就永远不可能摆脱其天然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往往就带来对私权的漠视。
换个思路,淡化干部、级别身份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也更有利于吸取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我们领导干部。各行各业都有其精英分子,“学而优则仕”、“商而优则仕”, 吸取他们进入更有利于打造一个高效务实的政府。更何况他们来自民间,曾是公权力的被管理者,有利于换位思考来善待权利。
所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审查程序要成为制约公权的直接民主形式,要真正从全社会高度选拔优秀人才,就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打破身份的限制,在选拔上只能是唯才、唯德是举,而不是仅从科层结构分明的官僚体制内选拔。只有在被管理者不是永恒的被管理者,管理者不是永恒的管理者前提下,行使公权力的人才有可能做到不唯上,不唯内,真正形成服务意识。也可以有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入公权力管理体制中来。角色的互动,体现出权力真正源于人民,借用韦伯的说法就是籍此经历一个“祛魅过程”, 祛权力之魅,还其本色、复其原形。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om